各教学院、各校外教学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籍学生:
为规范有序做好我校2026年度第三批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审核及办证相关工作,根据《衡阳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校现教字〔2023〕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继续教育工作实际,现就本批次毕业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次毕业申报对象为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符合毕业基本年限、可完成学业的在籍往届学生,具体年级及学历层次如下:
1. 2019—2021级高起本学生;
2. 2022—2024级专升本、高起专学生。
上述学生须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及教学实践环节,学业成绩合格,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或实践考核等全部毕业要求,方可申请毕业。
二、申报条件
申请毕业的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教学环节;
3. 所有课程总评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4.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三、时间安排
(一)毕业申报时间
学生毕业申报时间为2026年9月1日至9月6日。
(二)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时间
各校外教学点及相关指导教师应于2026年8月31日前在网络学习平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终稿上传和成绩评定工作。
(三)材料报送时间
1. 电子版材料:2026年9月8日前,各校外教学点统一打包相关电子版材料,通过指定链接完成报送;
2. 纸质版材料:2026年9月13日前,各校外教学点将全套毕业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创新创业与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科。
四、材料准备与报送
各校外教学点须于2026年9月13日前统一提交以下毕业材料:
1. 毕业生登记表;
2. 实习鉴定表;
3. 成绩单;
4. 毕业论文(设计)。
各校外教学点要加强对预计毕业但尚未完成课程学习、考试、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学生的提醒和预警,确保通知到位、指导到位、材料审核到位。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工作要求
本批次为我校2026年度最后一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批次,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规范推进各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压实责任,全面通知。各校外教学点要压实工作责任,第一时间全覆盖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细致做好政策解读、申报指导、问题答疑及材料收集整理等工作,确保无遗漏、无延误。
(二)严格审核,保证质量。严格落实毕业资格审核要求,逐项核查学生毕业资质、课程成绩、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查重报告、学历照片、归档材料等核心内容,严把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关口,不符合申报条件、材料不达标者一律不予报送。
(三)规范流程,按时办结。各教学点须严格对照既定时间节点,有序完成材料审核校验、汇总统计、分类归档及报送等工作。因通知不到位、审核不严、漏报迟报材料等问题,导致学生无法正常毕业的,由所属校外教学点承担全部责任。
(四)强化管控,规范管理。各教学院、校外教学点及指导教师,要切实强化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指导与质量管理,严格把控选题立项、写作指导、查重检测、评阅答辩、成绩评定、材料归档等关键环节,严守毕业工作纪律,保障继续教育毕业工作规范、公平、严谨开展。
衡阳师范学院创新创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