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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陈青华等 253 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的决定
2023-11-18 10:39 陈慧 

现教通〔2023〕17 号


关于给予陈青华等 253 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的决定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41 号)和《衡阳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我院陈青华等 253 名学生没有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办理报到入学注册学籍手续。经研究决定,学校对陈青华等 253 名学生做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名单见附件《衡阳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放弃入学资格名单》。


衡阳师范学院现代教育发展学院

2023 11 18


附件【关于给予陈青华等253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的决定.pdf已下载
附件【衡阳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放弃入学资格名单.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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