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1 年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为了认真做好 2021 年度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按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我院讨论通过,现将本年度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函授(点)高度重视,及时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学员,带齐申报资料到我校办理学士学位申报手续,授予学士学位每年仅申报一次,请相互转告,逾期不再受理。
1.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遵守校规,品行良好;
2.在籍学习、考试期间没有受到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没有考
3.全部课程平均成绩和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答辩成绩达到中等以
4.凡是我院 2019 年 6 月之后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成教本科毕业学
生,且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的同学(2020 年 12 月以前成人学
位外语成绩合格,或自 2019 年 6 月 1 日起,本科在籍期间参加全国大学
英语四级考试(CET-4)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的合格
成绩可作为成人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有效外语成绩)在申报期间可申报。
1.交二张与本科毕业证书照片相同的二寸彩色纸质照片(背面标注姓名);
2.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函授站核实原件);
3.本科毕业证书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本科毕业证书上的二寸电子证件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
5.《衡阳师范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学士学位申请与审核表》电子稿及纸质稿一式二份;
(一)符合上述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的毕业生需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 1),并将相关申请材料交由所在函授站(点)按我校学士学位授予相关规定进行初审,然后报送衡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函授科。如原函授站(点)已不存在,可直接发给我院函授科。申请期限为2021 年 4 月 16 日前。
我院将成立 2021 年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评审委员会,将对 2021届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同学进行资格审查和论文答辩,然后召开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并将评审结果报送学校学士学位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定。
(三)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委在 5 月进行最终评定,并公布评定结果,我院将根据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评定结果,在学院网页上公布。
1.论文格式须规范。现将《衡阳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下发(见附件 2),请申请学士学位授予者严格遵照执行;
2.学位论文观点要正确,要求选题主题明确,题目中不要出现“浅谈”“浅议”“小议”等字样。论文结构严谨,重点突出,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论文不少于 6000 字,参考文献不得少于 8 条;
3.时间要求:请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在 4 月 16 日之前将学位论文的纸质稿、电子稿一并上交我院函授科。我院将进行初审,不合格者须认真修改;
(二)学位论文装订:学位论文须统一使用 A4 纸打印,采用白色铜板纸做封面,并将我院下发的毕业论文模板封面的内容打到白色铜板纸封面上;
(三)评审与答辩:我院将于 4 月底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学士学位的论文进行评审和答辩,具体安排届时见通知;
(四)学位论文不合格者不授予学士学位。凡不按我院具体要求撰写和修改学位论文,出现论文格式不规范、抄袭、迟交或拒交论文、不按要求修改论文、不参加答辩等问题,不授予学士学位,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联系人:温婧媛老师电话:0734-8486672邮箱:466304275@qq.com
附件 1:衡阳师范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学士学位申请与审核表
附件 2:衡阳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