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教通〔2024〕3 号
各位学员: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 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 号)《湖南省高等学 校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湘教〔2022〕44 号)和《关 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湘教 发〔2023〕6 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我院已全面实 行学生本人将学费全额上缴到学校财务账户。我校没有授权或委托任 何单位和个人代收费,所有校外教学点不得直接收取学生学费,不得 超标准收费,严禁以任何名义搭车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对象:2023 级和 2024 级学生(见附件 1:衡阳师范学 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2023 级学生名单和附件 2:衡阳师范学院高等 学历继续教育 2024 级新生录取名单)
二、缴费时间 2024 年 3 月 12 日—3 月 31 日
三、缴费要求
1.我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学制和《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 强和规范我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湘教发〔2023〕6 号 文件(附件 3)收费标准执行(文科类: 2100 元/生·年;理科类: 2200 元/生·年;艺术类: 3800 元/生·年)。详情请见(附件 4:衡阳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专业收费标准一览表)。学费按学年收取, 由学生本人全额上缴学校,任何其它机构或个人不得收取学生学费。 具体操作要求(见附件 5 衡阳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网缴操 作流程)。缴费网址:https://cwc.hynu.edu.cn/index.htm,不得将学费 交给任何机构和任何个人,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
2.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 行保留入学资格注册手续,过期未注册的将按学籍管理规定视为放弃 入学资格。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 予注册,不能参加学习和考试等教学活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邮寄地址: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 16 号
联系电话:0734-8486672(现代教育发展学院函授教育科)
0734-8486681(衡阳师范学院计划财务处)
衡阳师范学院现代教育发展学院
2024 年 3 月 11 日
附件 1:衡阳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2023 级学生名单
附件 2:衡阳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2024 级新生录取名单
附件 3:《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 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高等学历 继续教育收费管理的通 知》湘教发〔2023〕6 号
附件 4:衡阳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专业收费标准一览表
附件 5:衡阳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网缴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