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加强我校大学生的创新实践活动,倡导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鼓励和扶持更多的学生参与自主创业,促进创新创业项目孵化,学校将面向全校全日制学生(含两年择业期内的毕业生)遴选一批有前景、有创意、有特色、有示范和推动作用的创业项目入大学生创业园进行孵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与宗旨
按照“学校主办、师导生创、创新创业、产学结合”为原则,以“互联、互通、融智、融合”为宗旨,通过整合资源,搭建平台,落实扶持政策,提供优质服务,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场地、交流、指导等服务,切实为学生创业提供支持帮助,实现成功创业。
二、申报时间
大学生创业园入驻项目申报实行常态化和集中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此次集中申报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11月6日。
三、项目负责人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我校在读全日制学生或两年择业期内的毕业生。
2.项目负责人须为企业的法人代表或团队的主要核心成员。项目资金投入必须主要来自学生团队,外部投资者在孵化期间不得控股和出任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负责人。大学生团队或大学生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的股份应大于1/3,其中应有不少于50%的资金投入,创业大学生专兼职成员不少于创业团队总人数的50%。
3.项目负责人本人应是本企业的专职人员,负责本企业主要的技术研发或经营管理,并承担主要职责;对企业(项目)事务有一定的决策权,不得与他方存在劳动雇佣关系。
4.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交完整的创业计划资料,包括《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园项目入驻申请书》《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计划书》等,如有产品专利证书、投资人协议或企业经营证明也需一并提供。
5.鼓励跨学院联合申报。
四、入驻项目申报要求
1.创业项目具有一定的知识技术含量,一定的创新性以及市场潜力,符合学校专业发展方向。创业项目应与项目负责人所学专业紧密联系,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2.创业项目的经营范围不涉及餐饮业、娱乐业、电子游戏室、网吧等,经营的项目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相抵触。
3.创业项目所从事研发、生产的项目或产品须符合社会经济产业发展方向。
4.创业项目具备可商品化、产业化开发的条件,未来具有一定市场发展潜力及市场竞争力。
5.创业项目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项目负责人独立承担与经营相关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6.创业项目必须遵守各类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现行规章制度,接受学校创新创业学院的管理。
7.鼓励优秀科技发明、专利、科研成果以及创业大赛中获奖的项目转化为创业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驻创业园。
五、申报程序
1.递交申请
请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11月6日17:00前,将《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园项目入驻申请书》(附件1,一式两份)和《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计划书》(附件2,一式两份)纸质材料报送现代教育发展学院(外语楼南105室),电子稿发至6477598@qq.com。
2.资格审核
由学校现代教育发展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
3.答辩遴选
由学校现代教育发展学院组织项目入驻答辩,具体答辩遴选安排事宜另行通知。
4.签署入驻协议。
通过审批的入驻项目统一签署入驻协议。
现代教育发展学院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