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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业园入驻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3-10-16 17:18  


各学院:    

为切实加强我校大学生的创新实践活动,倡导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鼓励和扶持更多的学生参与自主创业,促进创新创业项目孵化,学校将面向全校全日制学生(含两年择业期内的毕业生)遴选一批有前景、有创意、有特色、有示范和推动作用的创业项目入大学生创业园进行孵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与宗旨

按照“学主办、师导生创、创新创业、产学结合”为原则,以“互联、互通、融智、融合”为宗旨,通过整合资源,搭建平台,落实扶持政策,提供优质服务,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场地、交流、指导等服务,切实为学生创业提供支持帮助实现成功创业。

二、申报时间

大学生创业园入驻项目申报实行常态化和集中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此次集中申报时间为20231016116

三、项目负责人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我校在读全日制学生或两年择业期内的毕业生。

2.项目负责人须为企业的法人代表或团队的主要核心成员。项目资金投入必须主要来自学生团队,外部投资者在孵化期间不得控股和出任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负责人。大学生团队或大学生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的股份应大于1/3,其中应有不少于50%的资金投入,创业大学生专兼职成员不少于创业团队总人数的50%。

3.项目负责人本人应是本企业的专职人员,负责本企业主要的技术研发或经营管理,并承担主要职责;对企业(项目)事务有一定的决策权,不得与他方存在劳动雇佣关系。

4.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交完整的创业计划资料,包括《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园项目入驻申请书》《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计划书》等,如有产品专利证书、投资人协议或企业经营证明也需一并提供。

5.鼓励跨学院联合申报。

四、入驻项目申报要求

1.创业项目具有一定的知识技术含量,一定的创新性以及市场潜力,符合学校专业发展方向。创业项目应与项目负责人所学专业紧密联系,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2.创业项目的经营范围不涉及餐饮业、娱乐业、电子游戏室、网吧等,经营的项目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相抵触。

3.创业项目所从事研发、生产的项目或产品须符合社会经济产业发展方向。

4.创业项目具备可商品化、产业化开发的条件,未来具有一定市场发展潜力及市场竞争力。

5.创业项目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项目负责人独立承担与经营相关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6.创业项目必须遵守各类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现行规章制度接受学校创新创业学院的管理

7.鼓励优秀科技发明、专利、科研成果以及创业大赛中获奖的项目转化为创业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驻创业园。

五、申报程序

1.递交申请

项目负责人于2023116日17:00前,将《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园项目入驻申请书》(附件1,一式份)和《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计划书》(附件2,一式份)纸质材料报送现代教育发展学院外语楼南105室),电子稿发至6477598@qq.com

2.资格审核

    学校现代教育发展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

3.答辩遴选

学校现代教育发展学院组织项目入驻答辩,具体答辩遴选安排事宜另行通知。

4.签署入驻协议。

通过审批的入驻项目统一签署入驻协议。



                                                                                                                                                   现代教育发展学院

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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