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提高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衡阳师范
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及我校《成人高等教育联合办学协议》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我院研究并报请学校领导研究决定,现将 2021 级新生入学缴费、学籍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认真清查专升本学员的专科毕业证书原件,确保其专科毕业信息及证书真实有效。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清查及学历认证审核不通过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责任由学员及所在函授站(点)负责。
2021 级新生录取名单已上传到“2020 继续教育学院函授站工作群(961846678)”,请各函授站(点)自行下载,并认真核对学生信息,及时组织新生入学缴费、注册。
(一)缴费时间:2021 年 3 月 8 日-- 5 月 15 日
(二)注册要求:各函授站(点)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学制和
“湘价教[2014]92 号”文件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各函授站(点)统
一填写《衡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函授站(点)缴费程序单》和《衡阳师范学院 2021 级成人高等教育新生注册名单》,将纸质稿(加盖公章)和电子稿在规定时间内一并报送我院函授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联系电话:0734-8486672(继续教育学院函授科),8486762(衡阳师范学院计划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