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2年学籍注册和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函授站点:
按照教学司〔2009〕5号文件要求,我院2012年春季成人高等教育新生学籍注册已开始,请各函授站高度重视成人新生学籍注册和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相互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此项工作。认真做好专科起点升本科(专升本)新生入学资格的学历复查。对专升本新生,在入学报到时必须持具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不能进行新生学籍注册并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学籍管理平台上反馈初查不合格的学生,我院已上传到QQ群共享,请大家下载,应对其专科学历资格着重予以复查,按照上传学籍清查格式(附件)认真填写后发到QQ邮箱:652778208@QQ.com。复查合格的,注册学籍;对复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并妥善做好清退工作,不留安全稳定的隐患。谢谢合作!
衡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函授教育科
201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