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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2015-09-21 00:00  
  

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校属各部门: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和学校十条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根据省纪委《关于重申和严明中秋国庆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精神,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纪律观念,做到令行禁止。全校各级党员干部要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自觉遵循“十项禁令”,即: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举办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二、强化主体责任,坚守责任担当。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和校属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加强研究部署,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要强化教育管理,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要坚持以上率下,全校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纪律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强化监督责任,严格执纪问责。纪检监察将按照省纪委《通知》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责任,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学校十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作为执纪监督重点。加强与财务、审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结合“两节”特点,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抓早抓小,严格执纪。畅通监督渠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073484849078486611)和举报邮箱(hysyjwjb163.com),认真受理、核查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实行“一案双查”,在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的同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衡阳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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