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春季成人新生学籍注册和
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2011年春季成人高等教育新生入学在即,招生录取数据将于近日在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平台公布。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单位按照教学司〔2009〕5号文件要求,高度重视成人新生学籍注册和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切实履行职责,相互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要认真做好专科起点升本科新生入学资格的学历复查。对专科起点升本科新生,在入学报到时必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毕业证书原件(含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否则不能进行新生学籍注册并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平台反馈初查不合格学生,各学校应对其专科学历资格着重予以复查,复查合格的,注册学籍;对复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并妥善做好清退工作,不留安全稳定的隐患。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